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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容机构建设与管理标准将出台
发布时间:2005-10-02 12:21:06 文字选择:
![]() ![]() ![]() 9月22日,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在省第二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成立仪式上透露,广东省卫生厅正在酝酿起草《美容机构建设与管理标准》,将确定各类医学美容机构准入标准。
省卫生厅日前委托整形外科学会的专家起草了《美容机构建设与管理标准》,将把医学美容机构划分为美容医院、医学美容门诊部、医学美容诊所、医学美容科四种不同的类型,每种都有严格的软硬件要求,例如要求美容医院的住院床位就必须要达到20张以上,其他的诸如科室设置、医务人员资质、医疗用房面积、医疗设备等均有明文规定,必须要达到要求,才具备行业准入资格。《美容机构建设与管理标准》还对执业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医学美容机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主诊医师还必须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省卫生厅医政处翟祖唐处长昨日还强调,生活美容机构不得涉足医学美容,已经批准建立的医学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经营,公立医院不得将医学美容科室承包给个人或者集体单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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