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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再谈明星广告代言
发布时间:2008-03-18 文字选择:
当亿霖集团认购林地广告遭炮轰时,作为代言人的葛优来到哈尔滨,自然被问到这一话题。当时只记得葛优小眼一眯、嘴一撅,很委屈地反问记者:“你说咋整,要不咱就不做广告了?”引起全场哄笑,不忍再为难他,问题也就这么不了了之。 明星代言的原因地球人都知道??为钱,一些消费者“上当”的原因也明了??追星。看着好像都有理,但是受骗的消费者愣了,“我找谁去呀?要不是冲着他(或她),我能轻易上当吗?”如今,如何在广告商、明星与公众之间达到“多赢”的效果,实在是个值得深思的话题。在本报记者就此采访时,各方也说过里面的喜与悲。 明星所得:轻松赚外快,何乐而不为 走在哈尔滨的大街上,经常能看到明星代言的各种商品招牌,特别是在装修市场,大大小小的明星脸更是扑面而来,带来的视觉冲击力有些已经超出了产品品牌本身,粗略算一下,光代言地板的明星就不下20位,其中还有一位央视名嘴“冒险”代言,可见诱惑有多大。 “明星代言广告究竟能赚多少?”虽然是行业里的秘密,不过据一位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明星在各个阶段的影响力,也就是红的程度,代言费也是上下浮动的。日前记者得到一份2008年初的明星代言报价单,其中陈道明代言每年170万人民币,李宇春代言每两年390万,巩俐代言每两年40万美金,徐静蕾代言每两年230万人民币,李嘉欣代言每两年210万港币,周润发代言每两年1190万港币……而像孙俪这样的当红明星,包括洗衣粉、牙膏等广告在内,一代言就是十几个,收入就更不用说多丰厚了。(上接17版)某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只要是找腕一级的明星代言,任何一家娱乐经纪公司的报价都不低于每年百万元,最后明星收入囊中的费用从几十万到上千万不等,“像陈冠希出了事以后,代言的广告合约至少被取消了5个,估算收入损失将近千万港元。而关之琳,现在都懒得拍戏了,时间几乎全用在拍广告上了,就像她说的,她现在已经吃不了拍戏的苦了,而拍广告比较轻闲,赚钱也容易。” 明星所失:代不好就名誉扫地,丢尽面子 明星的公众形象是多年积累起来的,广告做好了可以为明星锦上添花,要是做的不好则可能让多年经营的形象在短短几秒内轰然倒塌,甚至惹上官司。这方面的例子也不少:蒋勤勤、陈建斌在代言某奶粉广告时,称一起合作的小演员“儿子”,有人称上当受骗;因代言的某化妆品牌夸大宣传以及拍摄某洗发水广告涉嫌戴假发,刘嘉玲接连遭炮轰;郭德纲代言的排油茶,被消费者以“广告夸大其辞”为由,告上了法庭;蒋雯丽代言的护手霜,广告词中的“妈妈,长大了我要娶你做老婆”,被认为有“乱伦”倾向;巩俐代言的口服液广告,利用希望工程搞噱头,被举报为违法广告;媒体揭露,北京某医院炮制“送子”神话,所谓高疗效是亿万元广告吹出的,其代言人唐国强、解晓东受质疑…… 而在某论坛关于“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你持什么态度”的调查中,82%的网友持愤怒态度,70%的网友认为“明星代言需要承担责任”。 广告商:舍得“孩子”为套“狼” 请明星代言,用明星的正面形象换回消费者的信任,是各大主流企业不约而同采用的营销手段。邀请濮存昕做代言人的某地板的总经理对于找名人代言,就说了一个字:值!这一个字说出了对启用明星代言效果的肯定。事实也确实如此,现在不仅年轻一代注重品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老年人也不只把目光集中在产品的价格上,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上岁数的人在看完广告后具体的产品名字忘了,然后想买那种产品就对儿女说:“就是XXX最近刚拍的那个广告。” “人气”是许多商家选择代言人的前提条件。某广告公司的宣传负责人刘迎表示,大多数企业签约形象代言人的目的,首先还是希望在短期内能扩大明星所代言产品的知名度,提高销量。而人气的直观表现就是正面的媒体曝光率,“像目前人气指数最高的,体育界的姚明、刘翔,娱乐界的周杰伦等,都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对于这种明星,有实力的企业都会有一种先下手为强的心态,越早签约费用越低,越早签约效果越好,所以像李宇春迅速走红之后,‘一女嫁七夫’的现象也是容易理解的。” 不过,刘迎称,即使考虑了这些因素,商家请明星代言还是要冒很大的风险,“风险主要来自明星的生老病死、负面报道等突发事件,像至今尚未平息的‘艳照门’事件,不仅对香港娱乐圈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对牵涉其中的商家和企业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据不完全统计,仅陈冠希、钟欣桐、张柏芝三个涉及‘艳照门’事件的明星,近几年在内地和香港代言的品牌就多达三四十个,涉及服装、饮料、食品、化妆品、数码产品等多个领域。与他们在代言上的‘红火’态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艳照门’刚一事发,网络上便迅速出现大量抵制陈冠希等所代言产品的‘召集帖’,部分网民还将他们近期所代言的广告以文图形式一一列出,并逐个点评,称将发起罢买行动。” 此外,刘迎表示,邀请汤唯代言的广告商就更倒霉了,“我听说该商家以600万的天价,邀请汤唯代言该化妆品的广告,目前各地电视台根据上级的指示,已撤下汤唯所代言某护肤品的广告,并禁止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汤唯大不了可以去好莱坞发展,但商家的损失就大了。” 律师:明星责任与收益不对等 如今,消费者告产品代言人的例子屡见不鲜,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都以失败告终。对此,哈尔滨久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范玉伟认为,消费者状告广告代言人缺少法律依据。范律师表示,从广告法的规定上看,很难证明代言人有故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无法要求代言人进行赔偿,即使通过法律诉讼也很难实现诉讼请求。 同时,范律师表示,我国现行法律对广告明星的责任规定仍是真空,而明星只收钱不管事的做法显然有违公平,明星应承担审查义务。“即使有些明星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过受处罚,但是无形中他(或她)的信誉度也在公众面前大打折扣,所以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明星们一定要珍惜自身的荣誉和公众的信任,慎做企业形象宣传和商品、服务的代言。” 在近期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青海省委专职副主任兼秘书长程苏也提出,应立法规范、约束名人明星代言广告行为。“名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屡遭投诉,但受到处罚的却几乎没有,这是权利和义务的极端不对等。”2月25日,一份“两会”提案呼吁,对名人做广告建立惩罚机制,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应该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此外,针对名人做广告这一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6日明确表示,目前中国禁止名人利用自己的形象做医药广告,将来会出台更严格的规定限制名人做广告的行为。药监部门明令禁止药品广告由明星代言,更严禁明星为代言药品说一些“不是很实在的话”。而作为范例,张柏芝代言的某洗液系国药准字,就因违规请明星代言而被撤销。 明星怎样“名利双收”? 其实,在如今的广告时代,是很难离开明星代言的,所以说,只要明星能够坚守道德底线,不做虚假代言,不忽悠消费者,以轻松、活泼、简单、有趣的方式推荐产品,是法律允许的,也是群众能够接受的。 圈里一些人也表示,眼看这么多同行因代言若祸上身,许多明星都在代言一事上变得谨慎许多。像歌手游鸿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药广告我尽量少碰,像我代言的都是服装,总穿不坏人吧,大不了质量不过关,消费者再多买几件。”自言“我不和钱过不去”的孙俪也表示:“我代言任何产品,要不就是我自己用过,要不就是我身边的亲戚朋友用过。总之就是我们用了觉得好的东西我才会去代言。”担任某地板代言人的陈道明也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一直用“慎之又慎”来形容挑选企业时的态度。 面对越来越多的“明星代言”事件,许多圈里人表示,除了明星自己维护好自己的公众人物形象、不要一心向钱看之外,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监管,给明星代言念念紧箍咒,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作者:吴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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