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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出台
发布时间:2006-07-03 08:32:48 香港政府新闻网 文字选择:
消费者委员会与美容界携手合作,订立《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定出标准,让美容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自愿执行,提高行业服务质素和加强消费者信心。
为了有效推行守则,美容业代表成立了联席会议,拟定长远计划和监察进度。 小组已得到140万元拨款,加上行业捐款,成立及训练基金,推广最佳营商手法守则,鼓励行业人士落实采用。 消委会表示,美容业发展迅速,推行守则标志行业在自律方面开展了新阶段。在2004 - 2005年间,估计本港消费者在美容产品和服务的开支,高达26亿元。 消委会总干事陈黄穗今天表示,有信心在行业的支持下,守则得到推广,从而加强本港在亚洲美容服务及产品业的领导地位。 守则在4个范围定出最佳营商手法: 首先是服务产品质素,包括设施及配备、美容师质素、服务流程、美容仪器、产品和用料的安全使用,以及专业操守的一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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