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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业新规频出 中小企业淘汰加速
发布时间:2007-06-05 20:56:27 文字选择:
近年来,化妆品市场管理比较混乱,虚假夸大用语及违规宣传比比皆是。为了加强监管,有关部门出台了《化妆品卫生规范》及《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新规范的实施将会使化妆品生产企业成本增加,同时也会加速淘汰一批小企业。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针对新增禁用成分的6个检验标准也将于年内完成,并将申报国家标准。此外,化妆品原料备案体系和化妆品联盟标准体系正在建设当中,另一部备受关注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具体的实施时间暂未确定。但毋庸置疑,“原料”和“标签”将成为今年化妆品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新规范将要求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化妆品进行标签更换,这将增加不少成本,希望新规范的实施能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 化妆品禁用物质再添近800种 据了解,新规范主要扩大了“禁用、限用原料”范围,有790种物质不能再在化妆品中使用,加上原来的400多种,现有禁用物质达到1286种。如之前引起SK-Ⅱ风波的“铬及其盐类”和“钕及其盐类”都在其中。此外,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也纳入到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对着色剂、染发剂等的部分原料进行调整,此外,新增加了几种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和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标签禁用语或达近百个 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列出了近百个禁用字眼,如“特效、高效、全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和“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都被列入了“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之中。中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委员会秘书长齐昆鹏透露,目前行业问题主要体现在很多中小企业违规宣传,或者滥用医学术语炒作概念,或者利用夸张语言。 多数企业持观望态度 业内专家认为,新标准或将加速淘汰一批小企业,尤其是部分添加违禁成分的化妆品将退出市场。新规范的颁布因为涉及到诸多方面,大部分企业对此持观望态度。此外因涉及到要重新调整包装和宣传等,故专家提议,新规范的实施应该留出合理空间让企业适应。 银联信分析: 卫生部日前公布的2006年监督情况显示,进口化妆品合格率为89.5%,低于国产化妆品91.7%的合格率。新规是根据欧盟标准而制定,而化妆品在进口之前都要经过欧盟和海关都严格审查,这些标准的严格程度毫不亚于中国政府的新规。由于检测手段落后,新规范虽将禁限物质种类增加到1286种,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落实。 而我国化妆品的抽查结果显示,化妆品行业标签标识不合格问题突出,占不合格总数的90%。集中表现在:一是违规宣传化妆品的医疗效果。虚假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使用医学术语误导消费者。二是抬高指标系数。如防晒露标明防晒系数为“35”,而“国标”规定最高不能超过“30”。三是扩大宣传。如“沐浴露”,本属于清洁类普通化妆品,却宣传具有洗去衰老及死亡细胞,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等。四是使用数字及承诺性用语。如某厂生产的“痘必消”,宣传“三天祛痘、七天除痕”等。 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化妆品的包装成本一般要占到总生产成本的四成到六成,有些容量小、设计新颖的包装还会占到七成。而且确定一个新产品的名称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名称不是短期内说换就换的。对于中小化妆品企业来说,这样的成本显然过高了。因此,提醒有关生产企业及早整改,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同时,也建议银行减少对中小化妆品企业的信贷投放,以免发生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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