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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规范》提高要求
发布时间:2007-12-07 13:42:56 文字选择:
国家卫生部发布了新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规范》,将专门针对美容院里“无名氏”化妆品、“美发一条街”上成罐装的洗发膏……五花八门的化妆品市场,上海市卫生监督、医疗行业专家12月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范将有效抬高化妆品市场准入门槛,保障使用者的卫生安全。新版规范增加了卫生质量管理章节,其中明确:应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发现化妆品卫生质量问题或缺陷,应及时采取召回行动。
生产操作将用“数字”说话 翻看新版规范,数字标准明显增多: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与居民区之间有不少于3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对生产眼部、口唇部、儿童类、霜膏类产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等应达到三十万级的净化要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医师周灯学表示,我国已先后出台了3次《化妆品生产企业规范》。旧版规范中硬指标较少。新规范对硬件环节要求更高,如生产功能间内须设立崭新的称量间,空气净化、空气消毒不可缺一等,将使部分无法适应的企业自动淘汰。 卫生质量更趋明晰 旧版规范明确,仓库要定期清洁、保持卫生;新版则补充,生产企业应具有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的检验能力;工人手表面不得检出致病菌等。 如何把好卫生关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傅雯雯称,从源头把好“卫生关”,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化妆品生产企业刚建好厂房时一切合格,但长期操作下来便走“下坡路”。强化管理,将使化妆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都得到监管;而“监测、召回”等后续管理的完备,也可让生产企业在竞争中更有实力“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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