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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产品标识规范即将修改
发布时间:2007-12-21 10:37:28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字选择:
目前各大卖场的防晒产品中,“防水”、“全天保护”等字眼在产品标识上应用得很不统一,甚至有的写上了“高耐水性,适合水上活动”。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国的标识要求不同,比如国内对于防晒产品的“防水”等标识,就未作强制性规定。他认为防晒产品含有油脂成分,称其具有防水功能并不属夸大。近日国家标准委已经召开会议,对防晒产品标识规范进行修改,出台时间还未确定。
目前防晒产品的规范包括《化妆品卫生规范》及《卫生部关于防晒化妆品的SPF的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些规范大多是针对SPF值进行规定。广州化妆品行业营销顾问冯先生认为,在旧规范中,对于UVA、UVB和PA值没有明确要求,对于“防水”、“全天保护”等字眼的使用也没有明确规定,存在很多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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