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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关口 DHC(蝶翠诗)遭遇滑铁卢
发布时间:2008-03-13 19:49:48 文字选择:
又是一年3?15将至,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一次大规模产品质量抽检。10日,国家质检总局曝光了326批不合格进口产品名单,近年来在化妆品行业“爆炸式增长”的耀眼新星DHC(蝶翠诗)赫然出现于其中。
DHC不合格的产品名为“DHC收敛化妆水”,不合格原因为其中含有违禁成分间苯二酚。这款产品蓝色瓶身,容量60ml,定价120元人民币。 被查出的违禁成分间苯二酚又名雷琐辛,英文名称resorcinol,分子式:C6H6O2 。对人体构成的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与苯酚类似,引起头痛、头昏、烦躁、嗜睡、紫绀(由于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抽搐、心动过速、呼吸困难、体温及血压下降,甚至死亡。本品3 %~25%的水溶液或油膏涂在皮肤上引起皮肤损害,并可吸收中毒引起死亡。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及皮肤损害。 C2CC记者致电质检总局,回答对于被检出“问题”的这些产品应该如何应急处理时,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目前国家关于许多种类的产品均有严格的追溯制度,建议消费者尽量保留问题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购买凭证,并尽可能恢复原包装封存。 C2CC记者又致电DHC全国订购热线,一位姓李的小姐告诉记者:“DHC收敛水在全国各地销售非常好,目前处于暂时缺货阶段。”在记者的追问下,她表示,这款产品断货是由于销售火爆,截至目前已经缺货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DHC公关部的工作人员告诉C2CC记者:关于收敛化妆水被国家质检总局检出间苯二酚的信息,目前该公司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对于已经购买或正在使用该款化妆品的消费者如何处理,公司会对在研究后给出书面说明。 不合格产品:DHC(蝶翠诗)收敛化妆水 DHC1972年成立于日本, 1983年成立化妆品事业部。它凭借其独树一帜的“通信销售”模式风靡国际市场??DHC采用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目录销售为主的模式运行,没有进驻卖场和开设独立专卖店,产品直接到达消费者,节省了中间许多不必要的环节,把更多的实惠带给购买DHC产品的消费者。日本调查数据显示,DHC在洁面类、化妆水类等几个产品类别中的市场份额都名列前茅。 2005年1月,DHC化妆品业务全面推进中国内地,仍旧采用通信销售的模式,所有的产品均从日本原装进口。最初仅以上海为阵地,半年后启动了广州、深圳、北京等市场。为使自己的化妆品系列产品能够迅速深入目标受众,DHC启动了立体式的传播和体验式的消费,市场反响热烈。加上有着成熟的会员管理模式,进入中国市场一年半之后,DHC即取得了一个亿的销售额。 通常情况下,化妆品的销售无外乎两种模式:专业线和日化线。通信销售显然不包括在这两种模式中,这种新兴销售模式成为两种模式之外的“第三极”。作为中国第一个专门采用通信销售的化妆品品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DHC模式在中国机会太大了。”从事化妆品营销策划的业内人士认为DHC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然而据记者观察,一切并不像DHC想象得那么乐观。日本的市场环境与中国截然不同,DHC对以往业绩的过分自信,对中国市场的未充分了解,在一系列广告轰炸之后,DHC的发展遇到了瓶颈。 中国消费者对通信销售的接受程度不高。近10年来,国内的电视电话购物中大量充斥着瘦身、美白、丰胸、增高、医疗等具有特殊功效的“概念性”商品的直销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通信销售最初也是最直接的开端。本来,通过电视直销这一概念,省略了渠道建设的过程,中间环节的损耗,用这种方式来销售产品,是直接让利于消费者的。但由于管理混乱,电视购物产品却难以真正获得消费者的信赖。电视购物产品往往以高达100%-200%的毛利进行销售,不合格的质量,低水平的售后服务,高成本的退货手续,直接影响了人们对电视直销公信力的怀疑,市场迅速萎缩。不仅如此,DHC那句经典的“8008208820”被不少同声同调不同数字的电视购物广告反复的模仿着。品牌的建立初期就遇上了这种混乱的局面,是DHC始料不及的。 在这种背景下,DHC仍将电话销售作为产品销售的主要方式,显然遇到了瓶颈。而且中国幅员辽阔,地域特色显著,与物流公司的沟通合作异常复杂,这也是很多化妆品品牌意欲进入通信销售却又裹足不前的原因。 面对真实而复杂的中国市场环境,DHC在逐渐的成长中日趋成熟起来。它想拥有更多消费群体、更广泛销售渠道、更广大产品线。2007年4月,DHC在中国的首家专柜于成都开幕,2007年8月,进驻全国喜士多店铺,各大城市直营店也开始布局??这些都传递着DHC急于在08年快速崛起的信号。 此次不合格产品被曝光,无异于DHC在大踏步向前进的过程中遭遇了滑铁卢,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出现相关连锁反应,甚至重蹈当年SK-Ⅱ的覆辙。 当年,SK-Ⅱ危机发生的48小时内,宝洁公司没有做充分的考虑与应对,结果错过了最佳的公关时机。整个SK-Ⅱ事件基本上是由公关部在解决,没有正式的新闻发布,也没有及时出台有价值的新闻稿件。面对众多媒体的询问也只是回复几页传真声明了事,缺乏有效的媒体沟通。而当讨说法的消费者向媒体投诉时,宝洁先还做出回应,在回应不到位的情况下又停止了这个工作,在舆论的议题方向控制上完全处于被动。 如果媒体和公众不能在企业得到消息,那么他们就会从其他途径寻找消息。很多时候,一些对于企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被刻意地掩盖,并当成是对自己品牌的一种保护措施。但是,事实表明,这种畸形的“保护”正是给品牌带来毁灭性打击的根本动因:任何一个媒体或专家的“爆料”都会对某些品牌带来致命性的打击,都会“毁掉”一些品牌。 记者呼吁DHC能够早点站出来应对各方的质疑和猜测,对消费者负责的同时也就是对自己负责。对于此次事件,中国化妆品网C2CC将会继续跟踪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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