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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8种化妆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08-03-13 20:45:32 文字选择:
28种化妆品因为不合格,被卫生监督部门通缉,市民如果发现可以举报。
近日,卫生部通报了2007年防晒类、烫发类及宣称具有除螨、祛痘、祛粉刺等功能的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 在被抽检的三类化妆品中,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有7种。其中包括烫发类化妆品:沸蓝露新兰全能冷烫精的巯基乙酸含量超标,宣称具有除螨、祛痘、祛粉刺等功能的化妆品:美媛春祛痘魔水等6种化妆品违法使用禁用物质甲硝唑。 产品标签说明书的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不合格的有21种,包括艾丽碧丝防晒霜SPF18等3种防晒类化妆品,智能活力电发水等2种烫发类化妆品,以及李医生清痘护理套装等16种化妆品。 厦门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核查被通报的28种不合格化妆品。对于自查到的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对已售出产品,应自行公告收回。 市民如发现这些不合格化妆品,可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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