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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丑闻频出 凸显部门协作漏洞
发布时间:2008-06-30 09:39:48 南方网 文字选择:
近日,媒体连续报道了一女子两次误入黑店隆胸,导致隆胸变脓胸,以及该女子第一次隆胸的布吉国都花园存在大量无证无照美容店的情况,执法部门前往查封之后,事隔三天,被查封的所有美容店又死灰复燃。在人流密集的东门商业区,打着做生活美容的幌子暗地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更是屡见不鲜。
按照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由专业医疗美容机构和具备专业资质的医师来进行手术。而目前全国大概有30万-40万人隆胸,深圳人数居全国之首。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在并不具备资质的美容院完成的。由于该行业鱼目混杂,消费者去美容最终被毁容的事件屡见不鲜。 非法隆胸手术等医疗美容行为的无序泛滥,其根本的驱动力来自于暴利。然而,整个行业经营秩序的混乱,却主要是监管远远没有到位。 按照深圳的部门分工,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美容行业进行行政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对无证无照美容店进行查处取缔;工商部门对普通美容院超范围经营医疗美容项目进行查处。看似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实则大有漏洞。 首先,行业行政管理与执法权的分离容易分割行业的整体监管力量。行业管理部门可能更侧重规范的医疗美容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而忽视大量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存在。因为它可能认为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有专门的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执法部门来说,它只负责个案的查处(甚至个案查处也难以到位,国都花园被查封的美容院三天后就重新开业便是事例),而对美容行业的整治缺乏全盘考虑。事实上,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整治,不仅仅在于查处取缔,更在于对行业的整体规范。 其次,司法监管的缺失是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泛滥的更深层次原因。医疗美容首先是一种医疗行为,其次才是美容行为,而医疗行为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会造成直接影响。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的规范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进行医疗手术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资质。而对非法行医行为,《刑法》也有明确规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深圳大量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却鲜见有司法机关主动介入调查处理。司法监管力度最大,而行政处罚的力度是有限的。即使是相信城管部门的人海战术,其对行业的整体规范也是难见根本成效。比如央视曾经曝光的深圳金丝美容案,涉事企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媒体几年后却发现当年的金丝美容又在深圳借尸还魂,而负责人与当年的企业竟然是同一人。 当然,对广大爱美的女士来说,类似的案件也是沉重的警醒。如果要做医疗美容,为了自身健康,一定要严格审查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师的资质,了解他们的口碑。同时一定要养成保存证据的习惯,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凭证等相关资料。一旦出现因非法医疗美容引发的严重医疗损害,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从司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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