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全国发型、化妆、美甲评判员、教练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8 12:54:18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各地方协会、各相关人员:
为了使评判员和教练员准确地掌握全国大赛比赛规则和评判制度,中国美发美容协会(CHBA)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12日在北京举办为期3天的评判员和教练员资格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国美发美容协会(CHBA)颁发的《全国×××大赛评判资格证书》和《全国×××大赛教练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举办时间:2011年5月10日- 5月12日(9日报到)
举办地点:京泰龙国际大酒店(北京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9号,北京美博城对面,酒店电话:010-67075888-823)
参加条件(符合其中1项条件者即可)
1、已经取得全国大赛评委资格证书和教练员资格证书者。
2、自2000年以来参加由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举办的全国大赛成人组获前五名的选手。
3、 自2002年以来累计3次以上参加中美协组织的国家队集训者(美甲学员除外)。
4、自2008年以来,在《美容美发》杂志发表作品5期以上者。
培训内容
讲解2011全国发型、化妆、美甲大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及各项目技术要点和难点。
考试内容
1、实操考试:发型学员必须做2款发型;化妆学员必须做1款妆面;美甲学员必须做1款美甲。
2、笔试: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3、模拟打分考试(学员互相打分+授课教师打分)。
三项成绩之和为学员最终成绩,成绩合格方有机会受聘担任2011年全国发型化妆美甲大赛评委(50岁以上人员免考)。
其它事宜
1、学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2张。
2、除教习发外,其它实操用具用品自带,住宿统一安排。
培训费用
发型班和化妆班4800元/人(含食宿和教习发)
美甲班2800元/人(含食宿)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
开户单位: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309014410168
联系方式: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白云路1号白云大厦9层904B
报名电话:010-66030117 、66050466转805、804
传 真:010-66050466转802
联 系 人:惠飞 农月枫
E- mail:[email protected]
附 件:(请登陆中美协官方网站: www.chba.com.cn 下载)
1、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培训地点乘车路线图
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