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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外进口化妆品在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前都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的审批。SFDA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均简称《批文》),未领取《批文》的进口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文》而在中国大陆市场上进行销售的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SFDA颁发的《批文》,为进入中国大陆化妆品市场进行销售的准入证。
我公司结合多年进口化妆品《批文》申报工作经验,秉承透明服务原则现将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通过本博客免费公布,希望能为申报企业及准备申报企业提供帮助。(如果您想了解其更多内容也可登陆我们的网站 http://www.gkjy.com.cn)
一、 化妆品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产品。(牙膏、沐浴露等产品也跨进了化妆品行列)。
二、化妆品种类
第一类,为特殊用途化妆品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九类化妆品;第二类,除此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均称为普通用途化妆品(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为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指(趾)甲类和芳香类。
三、所有进口化妆品必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进口化妆品审批及管理机构从2008年9月1日起由卫生部变更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四、SFDA审批(备案) 的程序
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1、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2、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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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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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201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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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进口化妆品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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