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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代言” 特许加盟的三大风险
发布时间:2008-03-13 文字选择:
有一则故事,讲的是天堂中的天使来到人间诉说天堂的美好,她说世间凡人只有多行善事才能够去天堂……今天,在众多特许加盟的广告中,也引用了这则故事里的语言,但其用意已发生了改变。 为了让潜在的客户相信加入某个经营项目就能赚钱,特许人将目光瞄向身在其中的“天使”??在此项目中赚到钱的被特许人。于是在一些特许加盟广告中,常常看到某个项目的被特许人被请出现身说法,为该项目摇旗呐喊:“这个项目投资少,见效快,不到三个月就能全部收回投资成本,半年收入翻番”,“××特许加盟让我轻松作老板,店面由总部统一装修陈列,货品配送及时,员工也由总部培训,我真的没想到,自己只要收收钱、记记帐就行了”…… 毋庸置疑,这样的广告对投资者有着不小的诱惑力。被特许人千万不要完全被“天使”所诱惑,这种营销策略在法律上有不小的风险,并且还有可能给整个特许经营系统发展埋下隐患。 法律风险之一 启用假“被特许人”,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有些特许人因为在自己旗下被特许人中找不到合适的代言人,会要求广告策划公司找来演员“扮演”这个角色并大谈加盟此项目如何赚钱,如何省心,这种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虚假广告。 广大被特许人在看到类似广告后,要探询“演员”中的秘密。在和特许人谈判时,最好要求参观广告中被特许人的店铺,或者要求向这个成功“被特许人”取经。这样一来,很多谎言将不攻而破,“演员”的秘密会自动暴露出来。 法律风险之二 夸大宣传内容,同样会被判定误导投资者 即便用真的被特许人来代言,但特许人认为这个代言者的“成功”还不够“震撼”,就找人编造很漂亮的代言词,把别的被特许人的成功案例都加在这个代言人的身上,瞬间代言者的“成功”被放大了几倍……。虽然加强了宣传效果,但也是虚假宣传,可能误导潜在的客户。 在这类广告播出后,想投资者要先找一些同行业者了解情况,熟悉行业规则,让其帮忙分析广告内容的真实度。一般来说,同行业中总共性存在,经营中所遇到的问题也常常相同,所以很容易识别事例的真伪。 法律风险之三 代言内容涉及法律禁止内容,也可能被判定为误导投资者 特许人可能会认为将旗下被特许人从事该项目得到的收益作为代言的内容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的广告中是不得含有宣传从事该项目经营活动人所获得收益及一些相关内容,如有违反将受到严重的处罚。”。这已经是有真实的案例了,北京海淀工商分局几个月前公布了对北京某家从事特许加盟经营的儿童理发乐园进行的处罚,因为该公司不仅在广告中向投资者宣传经营收益,而且宣传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构成误导,被罚款3万元。 所以我建议那些准备从事特许加盟的人,在寻找项目的同时,要熟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懂得哪些是法律范围之内允许的,哪些是违规的。在阅读广告语和合同协议时可以清晰辨别项目的真实性,对识别项目含金量也有很大帮助。 当我们把以上这些法律风险提炼出来后,不禁思考,之所以被特许人受骗案件频发,主要因为源头广告的泛滥。也许特许人发布虚假信息,能给招商带来收益,但同时会影响特许经营系统内部管理,得不偿失。 如果代言人是特许人旗下的被特许人,内容有任何不真实的部分,代言者就有可能籍此要挟特许人。被特许人和特许人终究是有着相对的利益取向。当代言人了解代言内容是不真实时,就可以以此要挟特许人给予超越合同的特权;或是在代言违约时特许人无法按约处理;或是使特许人无法公平地处理代言人与其他代理加盟商之间的矛盾。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特许人在特许经营系统内的主导地位。更有可能被其他代理加盟商认为,特许人之所以宽容代言被特许人,是因为存在着不可告人的交易,整个特许经营系统中诚信和公平的基石就会被动摇了。如果,代言人再公开其代言内容的不真实性,还可能导致大量的被特许人以欺诈或误导为由要求撤销特许经营合同,并要求特许人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是特许经营的生命线 虚假广告是被特许人心中的痛,同样也直接影响到了特许人的经营体系,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两一个办法??真实。 首先、代言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签有特许经营合同的代理加盟商,广告中涉及的场景和物品都是代言人实际拥有的。可以在广告中打上代言人姓名和经营店址。 第二、对代言者的经营成果进行真实完整的统计,代言中出现的每一句关于特许项目的经营情况一定要有确凿依据。 第三、在宣传广告代言中,避免谈及特许经营项目的收益,只涉及特许经营系统的成熟度、代理加盟商能从特许人处得到的培训和指导、消费者对特许经营产品和服务的接受度等。 第四、对于代言的被特许人要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沟通,代言人不仅应是真正的成功者,而且还必须真的愿意为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宣传,特许人对其不要有太多利益上的许诺。同时,为避免广告被认定为误导投资者,广告中应强调,从事该项目经营成败的因素有很多,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情况谨慎的选择投资项目。谨慎起见,特许人最好咨询律师,了解如何编写警示文字,以避误导之嫌。 最后,在做广告时,特许人就应该为可能遭到的举报和诉讼做好准备,保留全部依据的书面材料,要求代言者代理加盟商对其广告用语予以真实性的确认,以免代言人事后反言。 总之,用被特许人作代言,应慎之又慎,当心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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